根據《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印發關于規范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委教組〔2019〕4號)《中共寧波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各類進校園活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甬委教組〔2019〕2號),從即日起,開始受理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進校園活動項目申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的進校園活動特指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面向中小學生(幼兒)開展,非列入課程標準綱要的各類走進校園或組織學生走出校園的主題教育活動。本局受理的進校園活動項目為面向市教育局直屬學?;蚩鐓^縣(市)的進校園活動。 二、申報材料應當包括進校園活動的目的意義、開展對象、內容方式、活動時間等內容。進校園活動必須符合教育規律,申報時闡明活動的目的或意義,堅守進校園活動的本質,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活動在進校園前要根據學生的生理、心理、年齡特點明確開展的對象,要與學生的年齡階段、知識層次、接受能力相適應;進校園活動的內容和方式要精心設計,盡可能融入到學校的日常教育活動中,科學合理設置進校園活動方式;進校園活動要統籌安排提前規劃,控制進校園活動的持續時間。 三、各單位申報開展的進校園活動應當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活動經過精心設計,堅持公益、免費,以教育學生為目的,未被國家和地方的課程標準綱要覆蓋。鼓勵創新活動內容形式,彌補學校教育教學短板;鼓勵在一個活動中融入多個主題,減少活動數量,減輕學校負擔。以下情形將不予認定:以營利為目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活動;已納入日常教學的相關專題活動;主體不是學生的活動,如各類“小手拉大手”活動;上級部門已舉辦的類似活動。 本次受理申報的截止日為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聯系電話:89292169;郵箱:nbjyjfgc@163.com;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001號(寧波市教育局發規處收)。 附件: 進校園活動申報表.docx 寧波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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